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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商品展品”博览会文物展品免税进口业务完成

发布于:2020-12-09 被浏览:3388次

上海12月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魏)记者从上海市文物局了解到,经过多方努力,世博会首批5件文物展品的免税进口业务今天顺利完成,实现了“展品成为商品”。

据市文物局介绍,11月3日,在上海海关和市文物局的监督下,5件日本归还文物被当场开放检查;11月5日世博会正式揭幕;11月9日,签订进口代理三方协议;11月23日,上海海关、市税务局认定上海文物商店为进口代理;所有后续工作于12月9日完成。

据报道,这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是第一次尝试。国家文物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市文物局的领导下,进口博览局、上海海关、市外汇管理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相互配合,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

此前,为支持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10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号公告,规定在展会期间,每个展商销售文物展品可享受5件以下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免征进口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随后,国家文物局制定了《关于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文物类展品监管和便利化措施的公告》,鼓励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文物展品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提供不少于3年的公益性展示服务。11月10日正式签署的《国家文物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共同推进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合作协议》也强调要“推动落实文物进口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和世博会期间公益展示服务要求”。

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在世博期间购买文物展品的消费者真正享受到了免征进口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为今后世博文物展品的申报审批、展示交易和监管服务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有利于促进海外中国文物的回归,增强外国文物参展商参与中国市场的积极性。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